大多数熏蒸剂不仅能毒杀鼠类,使用不慎时,也能毒害人、畜。为防止发生事故,使用化学熏蒸剂时要求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深入宣传教育,做到人人明白。 2.熏蒸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并掌握有关技术。 3.毒剂应由专人保管。分装应选远离住房、畜圈的通风地点进行。烟剂应妥善保管,防止着火。 4.熏蒸灭鼠应在白天进行,若必须在夜间进行时,应加强安全措施,禁止在雨天施放氯化苦。 5.熏蒸场所应密闭,不漏气。在熏蒸期间,应张挂警戒标志,有专人值班,禁止无关人员出入。熏洞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向,避免吸入毒气。 6.熏蒸工作人员进入熏蒸场所必须使用防护用具;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工作和出入,严禁单独行动;进出熏蒸场所时,必须清点人员。 7.熏蒸工作人员在毒气环境工作时,即使戴防毒面具,亦不得超过以下时间:氯化苦20分钟、氰化氢10分钟、溴甲烷3分钟。工作时间需要延长时,应在上述时限到达后,出外休息片刻再入内工作。二氧化硫根据情况而定,工作者感觉不适时即可退出休息。有中毒症状者须有人伴同,离开现场。 8.排放毒气后,应按规定作毒气测定,符合标准后,方能宣布安全。 9.熏蒸剂的容器、残渣和死鼠,应按规定处理。 10.防毒面具应在离开染毒区5m的上风向才可摘下。沾有熏蒸剂的工作服禁止放在室内。熏蒸后应洗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