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后每隔5~8年进行一次蚁害安全鉴定。 二、蚁害安全鉴定由水利工程业主单位负责组织,费用由水利工程业主单位在工程维护经费中列支。 三、蚁害安全鉴定由专家组开展。专家组由堤坝白蚁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大、中、小型水利工程蚁害安全鉴定专家组总人数分别为7人、5人、3人,且专家组组长必须由具有水利工程(或昆虫学)高级、中级、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堤坝白蚁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担任。 堤坝白蚁防治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熟悉广东省堤坝白蚁防治“三环节、八程序”技术原理以及从事堤坝白蚁防治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四、蚁害安全鉴定专家组和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编写蚁害安全鉴定报告,由工程管理单位上报该工程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大、中型水利工程蚁害安全鉴定报告须同时报省水利工程白蚁防治中心备案)。 五、蚁害安全鉴定结论分为一、二、三类堤坝工程二、三类堤坝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白蚁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