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领域的白蚁防治工作则由相应的政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目前,国家层面监管房屋建筑白蚁防治工作的机构主要是全国白蚁防治中心、全国白蚁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 全国白蚁防治中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的事业单位,行使组织、指导与推动全国白蚁防治和研究的行业管理的职能,并直接从事白蚁防治与科研工作。 全国白蚁防治中心主要职能有: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承担白蚁防治行业政策法规的前期研究及行业政策规范、技术标准的编制任务;开展白蚁防治行业调研和行业统计,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内外相关信息资料,建立和完善国家级白蚁防治行业网络和信息数据库;负责对白蚁防治管理规范与技术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引导从业单位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开展蚁害控制对策与技术创新研究,组织对行业相关产品与科研成果的评估与论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药物,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组织、指导、参与建立国家级蚁害控制示范项目和国家级重点项目的白蚁防治业务;开展全国白蚁防治专业人员职业技术与岗位培训;组织开展国内外技术信息交流与科技合作;组织开展有益于全国白蚁防治事业的其他活动。全国白蚁防治中心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质量管理处、对外协作处、科技发展处和教育培训处6个处室。 |